邮政专用信箱租用业务

  1.邮政专用信箱的设置:邮政专用信箱是设在邮局内供用户租用自行开取邮件的邮政专用设备。邮政专用信箱由市、县邮局按规定统一编列号码。用户租用专用信箱,可以用信箱代号代替地址进行通信。邮局对专用信箱租用单位成个人的地址、名称及提取邮件的任何情节,负责严守秘密,不向任何人泄露。
  2.邮政专用信箱的申请租用:机关、工矿、企业、团体等单位及个人需要租用邮政专用信箱,可向市、县邮(电)局提出申请(个人座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经审理批准后按规定预材租用信箱办理,编给使用专用信箱号码,每箱配给钥匙一把(如多配应另付费用)。
  3.使用专用信箱的邮件投交:通用专用信箱的单位和个人,凡写交专用信箱的平常邮件和订阅的报刊,按照箱号投入信箱内,由租用人(单位)自行提取;给据邮件由邮局另出“通知”投入信箱内,由使用单位提取“通知”后,凭“通知”到营业部门按规定手续领取相关邮件。使用单位如要求将邮件报刊按址投递时,应经市、县邮(电)局批准通知配设局(投递局)按址投递。使用单位如迁出本投递界,一般应办理专用信箱停用手续,再另向新地址的相关局重新办理租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