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函

    国际信函用于国际间互寄书面通信和公文。印刷品、盲人读物符合平信规定的尺寸、重量限度, 寄件人愿意交付信函资费,也可以按信函交寄。
    国际信函最大尺寸:长、宽、厚合计900毫米。最长一边不得超过600毫米。公差2毫米。圆卷的,直径的两倍和长度合计1040毫米,长度不得超900毫米,公差2毫米。
    国际信函最小尺寸:长度140毫米,宽度90毫米,公差2毫米。圆卷的,直径的两倍和长度合计170毫米,长度不得少于100毫米。
    国际信函每件最大重量为2千克
    信函可以航空,可以挂号。
    根据国际邮联有关规定,对寄往下列国家的平信(不得航空)适用亚太地区减低资费:
    阿富汗、澳大利亚、不丹、孟加拉、斯里兰卡、文莱达鲁萨兰、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日本、老挝、马来西亚、马尔代夫、瑙鲁、尼泊尔、新西兰、巴基斯坦、菲律宾、新加坡、巴布亚新几内亚、泰国、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