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寄范围 以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私人通信内容的(主要指寄给其亲友的私人信件,不包括寄给各单位的非私人通信内容的信件,如稿件、函授作业等)国内平信或明信片,每件信件重量以不超过20克为限。军事院校的大学生及其他大学生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均不属义务兵范围。
2.收寄地点 一律由所在军事单位集中向当地邮政(电)局、所的营业窗口交寄;对远离营、连分散执勤的哨所、站、卡,乡邮员能通达的可集中交乡邮员代为向邮局营业窗口交寄,义务兵免费信件不能投入邮政信箱(筒)交寄。